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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县四项举措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年度考核
发布时间:2016-4-20 8:44:12
 为了贯彻焦作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,落实《宗教事务条例》和《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》,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,维护宗教和谐稳定,3月中下旬,温县县委统战部、县民宗局对全县依法登记的34家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年度检查考核。

    一是成立考核小组。考核小组由县委统战部、县民宗局和县基督教教风年创建联系小组成员共同组成,对宗教场所进行检查考核,按照统一标准打分,确保考核工作公平、公正。

    二是制定考核细则。按照和谐寺观教堂的标准制定年度检查考核细则,以通知形式下发到全县各宗教场所,要求各场所按照考核内容对照落实,健全组织,完善制度,规范财务账目,做好充分准备,迎接检查考核工作。

    三是做好检查考核。按照通知要求,对全县宗教场所进行实地检查考核。考核以汇报、实地察看、综合考核等形式进行。重点检查了场所规章制度、民主管理组织、活动申报审批、场所安全、财务管理、学习培训、参与公益事业、服务社会、接受县民宗局管理情况等方面,并要各场所提交2015年财务报表及工作总结。

    四是注重归纳总结。对检查考核结果认真总结,下发工作简报。对各项制度健全、管理规范、和谐稳定、得分较高的宗教场所予以表扬,要求全县宗教场所向其学习。对问题突出、存在安全隐患、得分较低的宗教场所进行通报批评,责令其整改。对整改后仍然存在重大问题的场所,我们将收回宗教场所开放登记证,不允许开展宗教活动,直到整改到位为止。